中国玻纤: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的债权人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的债权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接到公司发出的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书的公司债权人,可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凡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司债权人,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而影响其债权,有关债权将在到期后由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债权文件的约定清偿。债权人可通过直接到公司申报、以邮寄方式及传真方式申报债权。
作者:125.215.4.* 2008-6-27 8:49:08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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