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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当还贷者无力还贷时,即断供时,银行可以收回抵押物即房屋。因此,无论何时,贷款者都可以拒绝还贷,而银行业可以在贷款者断供时收走抵押物,这就是合同!
不错,不还贷可能会造成信用不良记录,但在巨大的损失面前,这个记录是不具有威慑力的。呵呵,银行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吧,什么都占齐了,会绝后的。
银行是最冷血的企业
已经一无所有了,能怎么样?大不了大家一块死
“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
无须还贷!不过“房产证”是拿不回来了,
还是不是人!还有没有人心!人都不见了还要钱
商业银行应该好好学习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想钱想疯了!!!!!
还个JB
人都没了 房都没了 存款都没了
去死吧
地震提醒大家买房还是要小心
一是不要买地震带上的房
二是买时条款上注明“如遇自然灾害不还余款”,就象保险里边一样“遇不可抗拒力不赔”
哈哈 估计银行和开发商不干
银行是最冷血的企业
按照合同,当还贷者无力还贷时,即断供时,银行可以收回抵押物即房屋。因此,无论何时,贷款者都可以拒绝还贷,而银行业可以在贷款者断供时收走抵押物,这就是合同!
不错,不还贷可能会造成信用不良记录,但在巨大的损失面前,这个记录是不具有威慑力的。呵呵,银行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吧,什么都占齐了,会绝后的。